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2024年多少分可以上华中农业大学,参考2023年华中农业大学全国各省市区本科批录取分数线:
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云南: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65分,文科是584分。
安徽: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86分,文科是546分。
甘肃: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07分,文科是537分。
广西: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47分,文科是578分。
贵州: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50分,文科是586分。
河南: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85分,文科是598分。
黑龙江: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18分,文科是500分。
江西: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86分,文科是589分。
内蒙古:理科录取分数线是489分,文科是518分。
宁夏:理科录取分数线是416分。
青海:理科录取分数线是445分。
山西: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24分,文科是531分。
陕西: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34分,文科是522分。
四川:理科录取分数线是597分,文科是576分。
新疆:理科录取分数线是492分。
重庆:物理类545分,历史类551分。
福建:物理类586分,历史类584分。
广东:物理类593分,历史类580分。
河北:物理类569分,历史类585分。
湖北:物理类599分,历史类579分。
湖南:物理类583分,历史类569分。
江苏:物理类591分,历史类583分。
辽宁:物理类567分,历史类575分。
北京:综合录取分数线是584分。
海南:综合录取分数线是658分。
山东:综合录取分数线是571分。
上海:综合录取分数线是530分。
天津:综合录取分数线是601分。
浙江:综合录取分数线是624分。
以上就是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可供大家参考!
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主任张进介绍,该校2024年招生计划为4900人,较去年增加100人;64个本科专业中,78%的专业为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2024年新增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园艺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230人。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学校的优势及特色。
张进:学校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艺多学科专业综合发展。首轮“双一流”成效评价,学校整体建设9项评价指标中,7项指标为第一档;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5个学科再次滚动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并列全国第24位。7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14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2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分布于农学、生命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社会科学等6个门类。
学校64个本科专业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9个,78%的专业为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共35个专业(类)招生。
三、2024年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新亮点?新变化?
张进:《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发布,考生可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查看。2024年学校面向31个省市区和港澳台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台湾免试生、港澳台联招等类型。总体来看,学校招生政策没有太大变化,但今年有以下亮点:
(一)新增本科招生计划,拥有更多圆梦华农机会
2024年,学校总招生计划为4900人,较2023年新增100个招生计划。同时,学校加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动态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社会需要相适应。响应国家政策,2024年新增的招生计划主要投放在考生大省和第四批高考改革首考落地省份,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均有所增加。
(二)开设中外合办专业,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
近日,学校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共同申报的华中农业大学林肯大学联合学院获得教育部批准。2024年,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园艺等3个本科专业开始招生,招生计划为230人,在湖北(50人)、湖南(20人)、安徽(20人)、河南(30人)、河北(25人)、山东(30人)、浙江(35人)、广西(20人)等省份招生。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考核合格并达到两校的学术标准,可授予华中农业大学与林肯大学学士学位。通过两校特色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优势平台的强强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更多二次选择机会,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本科人才培养,形成了“三全育人、五育融通、师生融乐、全面发展”教育理念,坚持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创新”融为一体,引导学生在学术文化活动中找准兴趣、坚定志趣、享受乐趣。一是入选“张之洞”班全校专业均可选读。每年面向新生选拔30人左右,采用通专融合、交叉培养的模式,一二年级不区分专业,主要是通识和基础教育,大二下学期结束明确专业方向,达到专业准入标准全校专业均可选读。二是狮山生物科学英才班实行本博贯通培养。学校依托教育部基础学科(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重点建设狮山生物科学英才班,每年面向新生选拔20人左右,采用本博贯通、国际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立志解决生命科学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三是智慧农业专业有6个专业方向可选择。智慧农业专业通过高考直接招生,每年招生180人,依托智慧农业书院,实行“1+N+X”培养模式,“1”为智慧农业专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N"为专业方向,第4学期末根据个人志趣从6个专业方向(智慧育种、智慧植保、智慧园艺、智慧渔业、智慧牧业、智慧生产)自主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学习,“X”为辅修专业或荣誉辅修课程群。此外,其他各学院也开办了各类创新实验班,给同学们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平台。
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张进: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录取,具体来说有以下规则:
(一)学校录取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二)专业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学校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部分课程采取全英文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五、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新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您能否给考生一些报考建议。
张进: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不仅要考得好,还要把分数利用好,掌握志愿填报技巧,对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有以下建议:
(一)学校的层次和实力依然重要。虽然新高考改革更加凸显专业选择的重要性,但学校的层次和综合实力也要重点考虑,选择学校就是选择平台、选择师资、选择伙伴,学校的综合实力、文化氛围会对学生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认真阅读各高校《招生章程》。仔细了解院校和专业的录取要求。如果身体条件、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不符合院校招生专业要求,建议考生不要填报,如果考生填报并投档到该院校,院校会因其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而退档。
(三)注意专业和院校排序与搭配。第一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选考科目确定想要填报的专业顺序;第二步,筛选设有该专业的不同梯次的院校,综合考虑专业排名和学校层次;第三步,根据个人意愿,综合考虑院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排列,正式确定志愿。
六、学生入学以后,如果发现报考的专业不合适自己,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请介绍一下转专业政策。
张进:学校鼓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转专业。一是转出不受限。大一、大二学年上学期结束,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不受任何限制(有特殊规定的特殊类型招录学生除外)。二是转入需考核。学生提出申请,经拟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学校审批,可转入相应专业学习。未来,学校将进一步放宽转专业的条件,让更多考生能到心仪的专业就读。
七、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张进:学校成立了学生发展中心,实施了领航计划、启航计划、远航计划、助航计划等四大计划,以同学们乐于参与的方式,全方位引领服务同学们成长成才;积极推进发展性资助,着力提升资助育人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了奖、贷、补、助、免“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同学们的发展提供无限可能。
新生入学前,学生可通过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电话等渠道了解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年;入学报到时,可领取成长大礼包和其他入学补助;在校学习期间,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最高奖学金达20000元,还可通过勤工助学补贴生活,缓解经济压力。同时,学校还实施了“金种子”能力提升计划,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学校近几年的就业及深造情况如何?
张进: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是教育部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近几年就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就业市场需求旺盛。2024届毕业生招聘中,有2394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岗位供需比为15:1左右,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第二,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近五年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
第三,高质量就业是主流。一是升学深造比例高,2023年,学校毕业生中通过国内读研和出国(境)留学读研比例达46.96%,其中生物科学等优势特色专业毕业生升学率高达70%;二是就业单位质量高,毕业生就业单位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科研院所、政府及事业单位为主。
九、请介绍一下学校咨询方式或联系方式。
张进:学校随时欢迎考生和家长咨询,既可通过以下线上方式,也欢迎考生和家长到校咨询,实地感受更人文、更开放、更自在的山水校园!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4年)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收集、统计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解决方案;
(三)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起草、报批和发布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认定违规考生提请学校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若所比较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园艺,外方合作单位为新西兰林肯大学;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考核合格并达到两校的学术标准,可授予华中农业大学与林肯大学学士学位。学校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且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部分课程采取全英文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托教育部基础学科(生物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重点建设狮山生命科学英才班,培养立志解决生命科学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智慧农业书院,负责智慧农业专业的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实行“1+N+X”培养模式,“1”为智慧农业专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N"为专业方向,第4学期末根据个人志趣从6个专业方向(智慧育种、智慧植保、智慧园艺、智慧渔业、智慧牧业、智慧生产)自主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学习,“X”为辅修专业或荣誉辅修课程群。
第二十四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是: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等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族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应用生物科学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等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广告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信息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类)每学年5850元,林学、茶学、农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每学年3375元(其中农学、水产养殖学第一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4500元),其他专业(类)为每学年4500元(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第一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5850元),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350元,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园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58000元。如果湖北省相关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80-132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阳光招生热线:027-87280707/87395964,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zs.hzau.edu.cn,电子信箱:hnzs@mail.hza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8728205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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