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春运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各地在历时40天的春运期间,探索实施弹性休假、错峰有序出行,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但未再倡导“就地过年”。
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星期二(12月27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印发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提出上述要求。
根据《方案》,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
《方案》要求保障群众错峰有序出行,要求各地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
方案也未再倡导“就地过年”,要求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建议各地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
对于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针对高校学生,方案要求保障高校学生错峰离校返校。各地要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高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确需在春运期间开学的,要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组织开学返校,尽量避开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
此外,方案也提到要保障自驾人员错峰出行、游客有序流动等。
在交通物流方面,《方案》要求确保持续稳定运行,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也要求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并且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
《方案》也倡导地方政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确保交通物流维持运行状态、确保关键物资运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做好应急准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星期一(12月26日)宣布对冠病降级管理,从原先的“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从明年1月8日起,也不再对冠病感染者实施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接者和划定高低风险区,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也将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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