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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馆发布挪威地区留学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

据中国驻挪威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详见国家留学网)。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中国驻挪威使馆负责接受在挪留学人员咨询、申请材料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挪威学习的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范围与高水平项目一致。另外,自2023年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再面向海外申请人。 3.国内院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使馆受理。 4.请认真阅读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对于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予以退回。 二、时间安排 1. 2023年3月10日0时-25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4月9日24时(北京时间)前,使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并将通过初审候选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4. 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要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除了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外,请将一套完整PDF申请材料通过邮件发送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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