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磊: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保证
南开大学原副校长、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朱光磊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放在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位置上重点强调。从改革开放以来各阶段的政府职能转变和升级中,可以历史性地见证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如何发展而来的。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也经历了几次转变来适应新环境、新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转变政府职能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是同一工作的不同侧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到新的境界,是当前阶段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
朱光磊指出,职能转变是一个复杂的结构调整和认识深化细化的过程。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调整政企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发展第三部门等多项改革的重要内容或重要基础。要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就要细化对其的认识。具体而言,包含细化对“政府”的认识、对“职能”的认识和对“转变”的认识。
深化细化对职能转变的认识必将推动我国政府职责体系建设。从“国家职能”到“政府职能”、从“十六字职能”到“两层次职责”、从政府职能的“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我国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认识过程,呈现出深化、细化、具体化的总体趋势。近年来,政府职能转变明显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新阶段,也是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当前,中国处于“两化叠加”的历史时期,现代化与后现代化要在近乎同一个时间内完成,既要面对现代化的问题,又要面对后现代化的问题,应当将重点放在建设高水平的发展-服务型政府和管理-服务型政府上,之后,就可以从“双线并行”走向“逐步合一”,即实现职责结构和履责方式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建成一个目标与手段相统一、体制与机制相协调的服务型政府。
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职责体系是实现有效治理的体制机制保证。深化政府改革,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需要具有更加系统性、框架性和引领性的理论创新指导实践,特别是需要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在法理上又讲得通、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职责体系”。这是对新时代中国政府发展路径的再思考。合理确认各级政府职责是实现科学有效治理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体制机制保证。合理确认各级政府职责是长期任务,通过确认各级政府职责配置,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职责体系”。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真正到位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发展的新方向。(来源: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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