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
浙江省发布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要求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加大补员力度,全省今年推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数不少于上年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3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推动国有企业带头吸纳就业,全省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一般不少于上年度,并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要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每年募集不少于五万个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的,各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
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在本单位就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在加大重点人群创业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明确,重点人群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六个月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可按规定申领最高10万的创业补贴。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脱贫户和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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