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男50女44岁到龄不续聘”违法
陕西旬阳市一家公立医院将编外人员“男50女44岁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并以此辞退十余人。当地官方通报,该操作违反《劳动合同法》,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向被解聘人员支付两倍赔偿。
旬阳市人民医院2023年修订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和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外,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这一年龄低于中国官方规定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该文件显示于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
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据报道,后续经劳动仲裁调解,被辞退的人已被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她们希望继续工作的诉求未能实现。有被辞退者称,“我们经验丰富,并不输给年轻人。而且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
8月31日傍晚,陕西旬阳市政府在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关注到相关问题,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立即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旬阳市政府官网星期一(9月4日)发布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称,经调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依据该办法“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的规定,解除聘用人员19人,其中2022年以前解聘15人,2023年解聘四人。
通报指,该行为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旬阳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
通报还说,联合调查组已责令旬阳市人民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依法予以赔偿。目前,经双方协商,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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