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品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品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品质管理(QM)硕士学位项目
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33HK1A19990116O
香港理工大学颁发硕士学位 · 获国家及国际承认
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品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
办学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 | 法定代表人 | 杜江峰 |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 内地: 浙江大学 | ||
港澳台: 香港理工大学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2年 |
每期招生人数 | 10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1999年-2029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香港理工大学在香港的标准)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品质管理 | ||
颁发证书 | 内地:无 | ||
港澳台:Master of Science in Quality Management(品质管理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 |||
审批机关 | 国务院学位办 | ||
批准书编号 | MOE33HK1A19990116O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31年12月31日 | ||
备注 |
01 - 项目名称
品质管理理学硕士
Masterof Science in Quality Management
02 - 课程设置(非全日制)
学制三年,但学生一般可在两年毕业。项目采用学分制,9个必修科目,每门科目3学分,共27学分。硕士学位论文占3个科目,共9学分。合计36学分。无选修科目。
在职学习,采用集中授课模式。通常在周五、周六、周日上课。每个科目授课时间为42学时,个别科目设有3小时考试。中文授课,中/英文教材与资料。授课地点为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视疫情状况,也会开设部分课程线上授课。
1持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宜有不少于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或 申请人如持有其他高校学历*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上,并工作不少于六年,且其中三年担任管理职务,可获个别考虑;
3且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读写能力;申请人还需通过项目委员会组织的入学考核。
在规定学期内,完成36学分,可获得由香港理工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单证)。该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认证后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国内研究生“双证”。
若只完成27学分,可向香港理工大学申请以深造文凭资格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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