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门峡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三门峡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三门峡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三门峡高中招生规则。
答:2024年全省中招考试将于6月22日至24日举行。
具体安排为:(点击图片放大看)
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30分,体育考试100分, 中招总分为730分。
2.问: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各学校计划招生多少人?
答: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共设置四个批次志愿。
全省提前批次:每一批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县市区提前批次:设置1个志愿。
其中,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30人),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40人),三门峡市实验高中(280人),陕州中学(30人),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25人),全部为艺术、体育类,面向市直、湖滨区、陕州区招生。
义马市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类(24人),面向义马市招生。
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57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90人),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55人),全部为艺术、体育类,面向灵宝市招生。
统招批次:统招批设置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设置1-2个志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自定,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三门峡市第三高级中学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陕州中学、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陕州区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陕州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第二批次:全市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设置1个志愿。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三门峡高新一中、三门峡黄冈实验学校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征集批次: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招生实际自定是否征集。
3.问: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第一次(批次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在全省提前批二个批次,每一批次可各填报1个志愿,县市区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统招批次第一批次填报1-2志愿,第二批次填报一个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8:00-2024年6月17日23:59。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收考生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初中学校统一打印《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学校存档备案。
填报志愿前各位考生和家长要充分掌握招生政策,根据考生一模、二模成绩、学习潜力、自身特长及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报学校,被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初中学校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是登录信息服务平台的凭证,用于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全过程,要妥善保管。
4.问: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是什么?
答:(一)普通类考生:按照全省提前批次、县市区提前批次、统招批次、征集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录取中本着“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各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的第一批次录取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数应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5分以内。
(二)艺术、体育、排球类考生: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统招分数线上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则调整为统招计划。分配生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统招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分配生资格为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无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
(四)国际班:填报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凡被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班。
(五)宏志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各初中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分别为:监护人建档立卡明白卡、考生本人残疾证、考生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监护人享受农村低保及考生本人基本情况的证明、考生本人特困救助供养证明等材料)于2024年6月15日前上传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
5.问: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有哪些?分值各是多少?如何申报?
答:(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申报办法:在填报中招志愿同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申报加分照顾对象。对已经在省中招平台提交照顾对象数据的考生,各县(市、区)考生先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县(市、区)招办打印考生名单,由专人审查有关证件,盖章签字后,由系统操作人员在省中招平台予以认可。市直申报加分照顾对象的考生以及监护人要填写《2024年三门峡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市直考区加分照顾对象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证明材料先由所在学校初审,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汇总和《照顾对象登记表》一起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根据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后予以认可。
6.问:普通高中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12日全省提前批次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7月13日全省提前批宏志班、省实验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7月16日县市区提前批次录取,7月20-30日统招批次录取。
7.问:普通高中录取期间,考生和家长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各普通高中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每一批次录取结果确定后,录取高中将通过电话与录取考生家长联系,请各位家长在录取期间要确保考生中招报名时注册的联系方式畅通。在录取期间,考生和家长也要主动关注所报考高中门户网站和校方微信,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展动态。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务必在录取高中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到录取高中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将不予注册省内普通高中学籍。2024年普通高中录取的一年级新生,2027年须在学籍所在高中参加高考报名。
8.问:未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对考生有什么影响?
答:未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一是不能参与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二是不能以高中在校生身份参加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是不能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四是不能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9.问: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还能不能去初中学校复读?
答: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返回初中学校复读,否则2025年将无法参加中招报名。
10.问:考生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还想上学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欢迎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读普通高中,可以考大学,实现自己的价值;读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走一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成长之路:可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升学通道逐步学习深造;也可以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找到一份好的工作,通过不断钻研磨砺技术水平,成长为单位的骨干力量;更可以参加省级、国家级、世界级职业技能大赛,与优秀技术人才赛场过招,为祖国争光、为家乡添彩。不仅如此,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贫困生资助会解决学生对上学费用的后顾之忧;工学结合、实训实习会带给学生与以往不同的学习体验;校企合作、无缝衔接的就业服务会为学生铺平就业道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在参军、招工等方面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证作用是一样的。相对来讲,同等分数的考生走这条道路,比到普通高中就读参加普通高考接受高等教育更容易,前程同样光明,人生同样精彩。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录取查询等工作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14714人,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在招生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三门峡市主城区的普通高中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市直、湖滨区、陕州区)范围内招生。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全省提前批共二个批次,每一批次各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2.县市区提前批设置一个批次,1个志愿,全部为艺术、体育类,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3.统招批设置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设置1—2个志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自定,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三门峡市第三高级中学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陕州中学、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陕州区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陕州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第二批次:全市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设置1个志愿;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三门峡高新一中、三门峡黄冈实验学校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4.征集批次: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招生实际自定是否征集。
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
第一次:2024年6月14日8:00—2024年6月17日23:59填报全省提前批、县市区提前批和统招批志愿。
第二次:征集批次志愿另行通知。
(三)填报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五、资格认定
(一)填报“宏志生”的考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各初中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分别为:监护人建档立卡明白卡;考生本人残疾证;考生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监护人享受农村低保及考生本人基本情况的证明;考生本人特困救助供养证明等材料)于6月15日前上传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二)选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专业统考。县市区教体局根据专业统考成绩和各类别生源人数按本县市区招生计划的1:1.1—1:1.2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县市区提前批次的艺术、体育类志愿。
(三)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条件为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其间无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计划不低于高中统招计划的50%,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无误后于6月14日前统一导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
六、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依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学业成绩、志愿填报,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的录取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数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5分以内。
(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合格的考生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艺术、体育类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能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分配生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统招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四)国际班:填报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凡被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班。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中录取工作纳入灵宝市统一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高中严禁跨区域招生的有关要求,即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各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二是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后,由初中学校打印《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交初中学校存档备案。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统一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招生要求,各高中录取考生学籍数据由录取结果在省中招平台中转换生成。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不能被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省内高中学籍。
四是各高中要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五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是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初中以任何理由接收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
(二)实施“阳光招生”,确保规范公正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阳光招生”的力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收费办法要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各初中学校要印发《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将有关招生要求提前向考生和家长进行告知,《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学校统一存档三年。
三是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引导,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高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自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操作,对于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要高度重视高中招生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并认真予以落实。
政策咨询
三门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398—2816673
来源:三门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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