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伦贝尔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呼伦贝尔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呼伦贝尔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呼伦贝尔高中招生规则。
考试科目及权重
(一)科目
九年级毕业生学业考试共8门学科(原民族语言授课9门学科),即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加试蒙语文。除体育测试及实验考查外,其它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并使用答题卡作答。
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地理结业考试。所有科目不下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二)权重
1.九年级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蒙语文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25分),物理、化学合考,物理满分70分,化学满分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考,满分各60分;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合考,满分各60分,并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体育满分30分,总分为690分。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的蒙语文、英语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总分为810分。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9号)精神,2022级(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同考不同卷,生物学40分(含“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地理3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
未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且在2024年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需进行2024年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其中“体育与健康知识”无需作答,如作答“体育与健康知识”,成绩不计入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总分。
已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因病休学在2025年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仍需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但只作答“体育与健康知识”部分,与此前的生物、地理成绩合并使用,如超范围作答,则相关成绩无效。
与我市中考试卷不一致的地区转入我市的学生,地理、生物结业成绩均视为无效,2024年毕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市统一结业考试补考,无需作答“体育与健康知识”部分,如作答,该部分成绩无效。
(三)考试成绩呈现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暂以分数呈现),等级划分设置A+、A、A-、B+、B、B-、C+、C、C-、D+、D、D-等12个等级。
等级划分由原始分转化,采用“百分区位分布制”,按考生个人单科成绩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区位”来确定。
为保证等级的科学性,各学科等级划分均遵从“百分区位分布制”原则,体育成绩只划分为A等级。
表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 | 所占比例 | 百分区位 |
A+ | 5% | 前5% |
A | 5% | 前10%至前5% |
A- | 5% | 前15%至前10% |
B+ | 5% | 前20%至前15% |
B | 10% | 前30%至前20% |
B- | 10% | 前40%至前30% |
C+ | 10% | 前50%至前40% |
C | 10% | 前60%至前50% |
C- | 10% | 前70%至前60% |
D+ | 10% | 前80%至前70% |
D | 10% | 前90%至前80% |
D- | 10% | 后10% |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划定后,由旗市区教育局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报告单。报告单格式见“表2”。
表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报告单
报名号 考试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学科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蒙 语文 | 物 理 | 化学 | 道德与法治 | 历 史 | 生 物 | 地理 | 体 育 | 照顾分 | 总 分 |
分数 | |||||||||||||
等级 | |||||||||||||
综合素质评价 | 道 品 | 素 养 | 合 作 | 学 习 | 健 康 | 审美 | 实 验 | ||||||
评定 等级 |
“等级”一栏填写A+、A、A-、B+、B、B-、C+、C、C-、D+、D、D-;
评定等级一栏填写A、B、C、D。
五、综合素质评价与实验操作考查
(一)综合素质评价。按《改革方案》的要求,要对所有在校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办法及要求,评价结果的使用按《改革方案》执行。综合素质评价需在5月15日前完成。
(二)实验操作考查。实验操作考查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的所有学生实验,考查办法、要求及结果的使用按《改革方案》执行。试题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旗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考查需在5月15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要录入计算机报名系统,于6月15日以前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六、考试时间
笔试学科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5日至28日。考生须注意以下两个事项:
(一)英语听力测试在该学科考试最后20分钟进行,听力介质统一使用U盘。
(二)八年级生物试卷“体育与健康知识”需要作答。各科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6月25日 | 6月26日 | 6月27日 | 6月28日 |
上 午 | 9:00—10:00 生物(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地理 (八年级) | 9:00—11:30 语文 | 9:00—11:00 数学 |
9:00—11:00 英语
|
下 午 | 15:00—17:30 蒙语文 | 15:00—17:00 物理、化学 |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
七、成绩查询与复查
(一)成绩查询。阅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并全部实行双评。初三各科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9日—11日(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网络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www.hlbe.tlszz.com/hsaph-examinee)或“蒙速办”手机端进行免费查询。初二生物及地理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二)成绩复查。考生对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月12日-13日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阅卷组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1.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卡纸质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试题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评卷标准宽严问题不在复查之列。
2.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和电子试卷。
3.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费用用于试卷复查、网上受理及回复等。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阅卷组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八、招生录取
(一)高中录取批次安排
2024年录取时间拟安排在7月18日至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所有考生(不含特长生和原民族语言授课学生)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均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www.hlbe.tlszz.com/hsaph-examinee)完成。市教育局统筹平台运行,负责市直属学校录取,各旗市区教育局负责属地学校录取。
2024年普通高中录取共分4个批次。
1.提前批次:
提前一批:海拉尔二中(统、分)、牙克石林业一中(统、分)、海拉尔一中(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线下录取)。
提前二批: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统)、海拉尔区实验高中珍珠班(统)。
2.第一批次:
海拉尔区第三中学(统、分)、海拉尔区铁路一中(统、分)、满洲里市第一中学(统、分)、扎赉诺尔区第七中学(统、分)、牙克石市第一中学(统、分)、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统、分)、根河市第二中学(统、分)、额尔古纳市第一中学(统、分)、阿荣旗第一中学(统、分)、莫旗尼尔基第一中学(统、分)、鄂伦春旗大杨树第二中学(统、分)、海拉尔第一中学(国通语授课班,统)、鄂温克旗第二中学(统)、鄂温克旗第三中学(统)。
3.第二批次:
海拉尔区实验高中(统)、满洲里学院附属中学(统)、牙克石市第五中学(统)、扎兰屯市第二中学(统)、鄂伦春旗鄂伦春中学(统)、鄂温克旗第一中学(统)。
4.第三批次:
满洲里市远方中学(统)、牙克石市光华中学(统)、牙克石市林原中学(统)、阿荣旗玉成高中(统)、鄂伦春自治旗博望综合高中(统)。
(二)网报志愿规则
1.考生可填报本旗市区所属的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包括提前批次学校、第三批次民办学校及各职业学校。
2.各批次志愿填报严格按照规定开放时间进行,分数达到各批次、各分数段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已被成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公告”,按要求填报下一个批次。
3.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不再组织全市范围招生,仅招收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及海拉尔区报考本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提前与以上地区教育局、初中学校沟通共同完成;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与后面批次志愿填报。
4.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国通语授课学校的考生可以报考面向本旗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符合2027年高考A类地区民族加分政策的考生也可报考鄂温克旗所属的三所普通高中,以上地区务于4月30日前将报考鄂温克旗所属高中的学生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一经报送,不能修改。
海拉尔区、鄂温克旗面向以上地区的招生计划分别由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前核定,其中鄂温克旗面向以上地区按计划数线下单独录取。
5.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2024年高中招生录取延续2023年办法,即扎赉诺尔区学生可报满洲里学校,满洲里学生也可报扎赉诺尔区七中;2024年起中考考务工作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各自独立安排。2025年起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两地中考学生按照报考地填报属地普通高中志愿。
6.志愿填报直接影响考生录取,须由考生及家长共同协商决定,不能将个人账户、密码告知其他人员;各初中、高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诱导或干扰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因上述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所报志愿一经确定,即默认为考生和家长个人主动意愿。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将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7.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考生,采取网上录取与直接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自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各专业志愿填报同步进行,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网址:http://www.hlbe.tlszz.com:90/hsaph-zz/login 。中等职业院校不分批次,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院校,最多填报两个专业(分第一、第二志愿)。各职业院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牧民、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
“3+2”高职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有意报考“3+2”高职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否则一经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填报“3+2”高职志愿。
(三)招生录取规则
1.2024年各批次志愿填报与录取同步进行,先“统招”后“分招”,分时分段网报志愿,实时动态排名,按分数段由高到低实时录取。每一时段网报志愿、录取时,均提前发布志愿填报“公告”,告知批次开放时间、结束时间、填报学校范围及各校招生计划等信息。
2.各公办学校“统招”录取时,凡达到公告规定分数段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中一所学校。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平台可以查看所报学校的计划数,同时可以查看自己的实时动态排名,从而在志愿填报的批次范围内确定本人志愿(动态排名实时刷新,仅供考生参考)。
3.“分招”录取时,具备“分招”资格、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按本人意愿在招生学校范围内选择填报。对于达到“统招”最低控制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网报“统招”志愿的考生,将取消本批次“分招”网报资格。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可在本旗市区范围内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进行调剂。如调剂后仍有剩余指标,则由市教育局收回。
4.录取时以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在“统招”和“分招”过程中,如计划内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情况,则同时录取(各地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5.呼伦贝尔市属学校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旗市区所属各学校最低控制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控制线一经确定并实施,均不得更改。
6.民办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填报各校的志愿,录取平台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几所学校(按志愿顺序为A、B、C、D)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A学校已录满,则看B学校,依此类推,直至考生被某志愿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每个志愿均已录满,此时尚有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该考生可以补报志愿。
7.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表现原则上均在“合格C级”以上。
8.《2024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2024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不含足球)招生考试办法》《2024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足球特长生招生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各校录取的特长生要严格做好公示告知等确认工作,人员名单以旗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汇总,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确保于7月16日中午12时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劳科。各地特长生花名册信息务必与考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报有误或不规范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自负。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参与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9.已通过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资格审查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满洲里市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只用于满洲里市一中、扎赉诺尔区第七中学的“一次”分招。
10.海拉尔第二中学在海拉尔区单列招生计划360人,志愿填报及录取时海拉尔区的考生单独进行,不涉及其他旗市区考生。
11.海拉尔一中原民族语言授课新生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与海拉尔一中共同完成。继续按线下录取方式进行。
12.各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信息,由市教育局发送给各地,并直接录入全市学籍备案系统。各地各校依照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后向新生发放。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对各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情况进行人、籍核查,未经市教育局录取而自行招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无效。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采用任何形式改报其他类别学校,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024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2024年全市中考及录取工作进程表
| ||
日 期 | 工作内容 | 组织单位 |
3月12日—3月26日 | 中考报名 |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4月30日前 | 报名数据汇总上报 | 市、旗考试部门 |
5月15日前(自2024年起,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末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 上报分招资格考生名单 |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上报享受照顾考生名单 |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
实验操作考查、综合素质评价 |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 |
6月11日 | 中考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中考考务会(安排试卷取送) | 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6月15日前 | 上报实验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6月17日 | 高中录取网报志愿培训 | 市局基教科、各地中考办、初中学校 |
6月21日 | 取中考试题(含地、生试卷) | 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
6月22日 | 中考巡视员培训会 | 市考试中心 |
6月25日—6月28日 | 组织考试 |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6月29日 | 各地送中考试题 | 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
6月30日前(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起,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末) | 上报体育测试成绩 | 市局基教科、体卫艺劳科、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6月29日—7月8日 | 评卷、录入成绩 |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考试中心 |
7月9日-7月11日 | 公布成绩 |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 |
7月12日—7月13日 | 卷面分数复查 |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7月9日-7月14日 | 体育特长生考试 | 市局体卫艺劳科、各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 |
7月16日 | 以旗市区为单位上报各类特长生录取名单 | 市局体卫艺劳科、各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 |
7月18日—7月25日 | 各高中学校录取、备案 | 市局基教科、成职教科、体卫艺劳科,各地中考办、学校 |
7月27日 | 向自治区考试中心上报未被录取学生成绩库 |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
7月28日(预计) | “3+2”高职录取 | 自治区考试中心 |
备注:请各地各部门按上述时间执行,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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