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九江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九江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共830分(含2023年已考地理、生物两个学科)。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实行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试时间:初三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初二年级地理、生物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20日。
2024年九江市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相关工作按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九教考字〔2024〕8号)要求执行。
2024年九江市中考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考查组织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负责,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技术和装备发展部门负责,音乐、美术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负责。考查科目的成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生源学校一并汇总上报当地市、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
2024年九江市中考考点设置坚持以生为本,遵循合理设置、严格认定、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谋划、因地制宜、一县一策设置考点。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库区山区交通不便、路途临崖临水等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乡镇中学,不应“一刀切”组织学生赴城区考试,可设置乡镇中学考点,让学生就地就近参加考试。
九江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普通高中类
(1)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负责。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录取。凡录取到重点高中的考生,其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等级。凡无当年录取信息和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县(市、区)要加强本地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融通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本县域内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请市教育局审定和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经市教育局审定下达的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
(3)实施均衡招生政策。2024年继续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做到均衡生招生指标到校。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4)规范随迁子女招录。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招生计划由各地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5)实行限时报到制度。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6)属濂溪区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中专)”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7)市直普通高中继续实行“一校一线”。九江一中(不含八里湖校区)、同文中学、九江三中三所省重点高中按定向生、均衡生两个类别进行招生,该类别招生对象仅限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户籍考生。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第七中学不实行重点高中均衡招生。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高中定向生、均衡生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依次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一般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8)规范自主招生。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可选择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以及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原则上按属地招生要求,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应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必须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前完成,自主招生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色、低于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直升生。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统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号)要求执行。
2.中职类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市、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2)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及其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高中(中专)中高职对接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教育中心负责(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管理平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中考。
(3)省中招委划定全省初中起点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
(4)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下同),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5)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6)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严禁在管理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应届初中毕业生放弃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参加中考;严禁强制填报指定院校志愿。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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