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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聊城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聊城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聊城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聊城市中考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地理、生物学科可申请补考或重考1次,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2024年聊城市中考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格线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40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具体办法另文发布。从2023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

2024年聊城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为3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24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24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具体考试办法另文发布。

2024年聊城市中考市外回原籍考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2024年聊城市高中招生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属地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被认定为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特色高中或体育特色校的市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同类型的特长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在属地范围招生,在满足属地需求的情况下,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申请市域内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

“职教高考实验班”招生范围同普通高中,如剩余招生计划,征集志愿时可面向全市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如剩余招生计划,可面向全省招生,实行注册入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2024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城四区”辖区内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含“职教高考实验班”),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聊城一中、聊城三中、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均接收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收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3+4”高职和“3+4”高师、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职业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技工,实行平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1.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一经录取,任何考生不得私自更换学校。

(1)指标生分配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

(2)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实施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录取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中考报名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加分结果,考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

(3)统一招生录取。“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1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7—8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稳妥确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方案。

各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和“3+4”高师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职教高考实验班”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3)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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