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邢台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邢台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邢台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邢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组成
2024年邢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毕业考试科目为10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学、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升学考试考试科目为8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总分67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
一、2024年邢台市高中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河北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未填报高中学校志愿以及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初中毕业生。
二、2024年邢台市高中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市教育局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和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根据市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数量、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控制大校额、规范办学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分解至辖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三、2024年邢台市高中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市区(含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以下同)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域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市开元中学、邢台精英中学、邢台龙岗实验学校、邢台市大成中学、邢台市追光中学面向市区招生部分,由市教育局统一按计划、按志愿录取。各县域内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优先满足县域内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招收部分县域以外学生。具体跨县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按《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待发)执行。
四、2024年邢台市高中招生录取
(一)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方案报市教育局。
(二)继续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年学校招生计划80%的比例,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一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时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名额分配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 然后按照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为名额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录取名额分配生。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将其调整为 统招生计划集中使用,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三)学生填报志愿坚持自愿原则,在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变更志愿,超过规定时间,考生将无法填报或变更志愿。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就读资格。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和中专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四)2024年初中毕业生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及分值以《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4〕1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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