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初中高中 > 初中教育

2024年南通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南通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南通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南通市高中招生规则。2024年南通市中考学业科目考试总分值不变,仍为820分。分数构成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免试、减试生按照闭卷笔试成绩同比例给分);物理和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总分60分。

screenshot-1717485887490.png

《南通市2024年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1.2024年南通市中考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近年来,我市的中考时间已基本固定下来,考试日期是6月16日、17日、18日。

2.2024年南通市中考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有无变化?

答:2024年中考考试科目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学业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由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过程性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和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文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和化学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100分钟。

3.2024年南通市中考总分有无变化?

答:今年学业科目考试总分值不变,仍为820分。分数构成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免试、减试生按照闭卷笔试成绩同比例给分);物理和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总分60分。

4.2024年南通市中考志愿填报有什么要求?

答: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于6月5日前完成。高职、中职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7月20日至24日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各地招考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信息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某些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各地招考部门、学校要指导学生和家长认真了解各类学校招生的前置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等)及招生简章的个性化条件(如师范、医护等专业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等),防止出现志愿无效或录取后被学校退档等情况。

所有考生均须网上填报志愿,无志愿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5.2024年南通市中考志愿填报有哪些批次和类别?

答:(1)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2)第一批次,分2小批:第1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第2小批: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各县(市、区)自定填报批次〕、五年制高职(高师),省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

(3)第二批次:其他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

6.2024年南通市中招录取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各地招考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录取。

公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在属地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提出申请并经南通市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招生计划在市域范围内招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五、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文件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

(一)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统筹编制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各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类(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并印制《中招指南》供考生填报志愿使用。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单位和专业不得在全市招生。

(二)录取投档原则

录取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检索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学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三)招生录取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各地招考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录取。公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在属地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提出申请并经南通市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招生计划在市域范围内招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录取,须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要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和自主招收特长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特长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招生学校特色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的等级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普高和职校招生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另行提出相应的录取等级要求。
2024年南通市各类学校录取规则
1.师范生录取
师范生录取分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含师范类委托培养)三类录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和专业,对专业面试合格(其中艺体类需达到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艺体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达到师范艺体类统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含师范类委托培养)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填报志愿参加投档录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面试和师范艺体类统招生专业加试均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普通高中录取
各地招考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招生环节开始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要求,在我市参加中考后申请跨省就学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原则上须符合我市各招生区域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经学生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提供证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按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确定推荐生,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号)要求,实行实名推荐。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具体实施(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2021级起新入学的初中学生,须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方可享受该招生区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等相关政策。
各地可以选择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实施自主招生,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招生计划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权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各自主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课程基地学校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确定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自主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直接相关的特长生以及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学校须制定招生简章,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报南通市教育局备案。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特长生均须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每生限报1所自主招生学校。
2024年江苏省南通中学面向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等市招收50名左右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28号)文件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在第一批次第1小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他批次的招生录取,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课程方案、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地对第1批次第2小批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时,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
3.职业类学校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
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和五年制高职类学校,按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小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
(五)录取审批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师范学校、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均须在各级招考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中职(中技)注册入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当地招考部门录取专用章。
(六)录取时间
录取分两段进行,6月28日至7月8日依次完成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7月30日前完成职业类征求志愿录取。


本文链接:https://www.19150.com/edu/1799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