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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临沂市高中招生规则

2024年临沂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临沂市高中招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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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考查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科,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1.语文、数学分别为120分,英语(含听力)为100分,直接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除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外,其他各科目为100分,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比例为:物理为70%,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科技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总分为76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将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确定考试内容。试题难度与区分度保持相对稳定,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不出偏题、怪题和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题情境依托学生生活情景或学习探究情景,增强与社会和生活实际的联系,减少死记硬背、机械记忆性的题目,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2.信息科技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化教育馆组织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教学研究科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4.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纳入兰山区组织实施。过程评价由各县区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毕业测试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按比例计入总分,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单项指标

权重(%)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10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0

5.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纳入兰山区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由各县区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自行制定,学校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方式呈现,不计入总分。

6.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成绩分“合格”或“不合格”,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根据《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5〕45号)要求,在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成绩呈现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成绩,除艺术科目(音乐、美术)以“合格”或“不合格”方式呈现外,其他科目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3)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罗庄区和高新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沂河新区所辖初中学校2021级-2022级学生,可报考原行政区普通高中和沂河新区普通高中;河东区考生可同步报考沂河新区高中学校。因上级政策变化等情况确需调整和沂河新区2023级及以后考生招录,以当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方案为准。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研究在辖区内予以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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