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高考填报志愿的规则规定
根据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九、填报志愿
25.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注意有关高校(专业)的特殊要求(如成绩要求、体检要求、性别要求、外语语种要求等),尽量回避限报的院校(专业)。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校在赣招生计划,按《2024年高考方案》和选科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密码卡将在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和有关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及方法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十、录取
26.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执行。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
27.录取批次。历史、物理、艺术类:设提前批本科、本科(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
体育类: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批次。
三校生类: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28.普通类考生录取。历史、物理类投档按照《2024年高考方案》规定执行,艺术类投档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4〕2号)执行,体育类投档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3号)执行。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29.三校生类考生录取。三校生类设置本科、高职2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总分相同的考生,投档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三校生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与普通类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30.集中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1.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上除了具备通知书的编号、考生姓名、电子照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录取院系专业、报到时间等内容外,还必须在醒目处标注“本通知信息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录取结果一致才有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录取通知书印制、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关于严格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印制发放寄递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29号)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32.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左右结束。
3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如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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