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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教育行业“双减”改革已实施逾两年,教育部星期二(9月12日)发布行政处罚办法,强调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与个人开罚。当中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将从重处罚。

据教育部官网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称,未经审批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违背教育规律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

关于具体处罚办法,办法指出,如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将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校外机构或个人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予以警告直至10万元人民币罚款不等的处罚。

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处罚规定,此前基本上都已公开发布,包括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教育部此次发布的行政处罚办法,是此前相关监管规定的进一步系统化与集中梳理。

进入9月开学季,大大小小的校外培训机构也开始了新学期的忙碌,教育部此时再次强调对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监管与整治,对“地下”学科培训行为的警告信号明显。

教育行业的“双减”政策在2021年落地,目标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其中要求,现有提供学科类校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质。不过,政策实施两年以来,为躲避检查,部分机构将相关培训转至“地下”,各地的补习班进入“游击”模式。

有机构将培训教室设置在写字楼里,教室贴着黑膜,以防外面看清内部状况,还有机构将培训地点改至咖啡馆,校长亲自下场站岗盯梢,情况不对立即采取行动。

校外学科培训目前仍有现实的需求市场,机构违规进行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大量存在,而教育部门的查处往往只能依靠家长或其他知情人士的举报,存在监管难与查处难的问题。

如果高考制度不改,学校教育质量没有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校外培训需求就会一直存在,即使关闭了合法培训机构,家长们也会寻求其他可能。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从供给侧与需求侧两端入手,除了加强监管,也要做好家长们的疏导工作,并合理考虑家长需求,结合实际调整监管举措。

对于教育部门再次强调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家长们的复杂心态依旧。有网民称,只要有考试,家长们就会尽其所能缩小差距,而进入教培机构补习,除了不甘心承认孩子平庸,也可能是需要一个曾经努力过的证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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